親愛家長您好!
為鼓勵海小學生就讀海星國中,本學年起提出此辦法。依本辦法,將在二月底前公布目前六年級學生四、五年級基本學力檢核成績為全學年前15%者名單供學生、家長及海中參考(還須加上今年的基本學力檢核成績才是最後向海中提出申請的真正名額)
海星國小績優學生直升海星中學國中部獎學金實施辦法
私立海星中學111.2.15訂定
1、 主旨:為獎勵並協助海星國小績優學生就讀本校國中部,特訂定本獎勵辦法。
2、 申請資格:私立海星國小六年級應屆畢業生,依本辦法審查標準,基本學力檢核總成績為全學年前15%者。
3、 審查標準:
(一)初審:由海星國小組織審查委員會,審查後向海星中學提出申請。
1.依據花蓮縣基本學力檢核成績辦理:
(1)四年級辦理之基本學力檢核:國語、數學成績各占10%,共20%。
(2)五、六年級辦理之基本學力檢核:閱讀成績占5%;國語、數學成績各占10%;英語成績占15%,共80%。
2.轉學生成績之審查:
(1)轉學生參加本縣基本學力檢核2次(五年級基本學力檢核前轉入):依基本學力檢核成績計算,各科成績所占比例由海星國小審查委員會訂之。
(2)轉學生參加本縣基本學力檢核少於2次(五年級基本學力檢核後轉入):由海星國小審查委員會就該生在校各科成績及僅有的基本學力檢核成績進行審查。
3.本縣基本學力檢核因特殊原因缺考未補考:
(1)參加本縣基本學力檢核2次(缺考1次或缺考累計3科以下):依基本學力檢核成績計算,各科成績所占比例由海星國小審查委員會訂之。
(2)參加本縣基本學力檢核少於2次(缺考超過1次或缺考累計4科以上):由海星國小審查委員會就該生在校各科成績及僅有的基本學力檢核成績進行審查。
(二)複審:由海星中學國中部組織審查委員會,就申請案件進行審查。
4、 審查流程:
(一)每年二月底前,由海星國小提供當年畢業生往年學生基本學力檢核成績(除六年級尚未進行檢核之外),供學生、學生家長及本校參考。
(二)六年級辦理之基本學力檢核成績公布後(約每年5月下旬進行檢測、6月上旬公布成績),由海星國小於6月中旬前提出完整的成績數據,作為申請之依據。
(三)本校審查委員會於6月底前完成審查,並公布獲得獎學金的學生名單。
5、 獎學金名額與金額:最多錄取5名,每名七年級每學期可獲得獎學金25000元整,七年級兩學期共5萬元整,本獎學金可與其他校內獎學金擇一領取。
6、 獎學金之發放:於註冊時折抵學雜費。
七、八、九年級獎學金:依海星中學校內獎學金辦法辦理。
八、備註:
(一)凡領取獎學金之學生,必須於海星中學就讀至少一學期,否則按該學期退還學雜費之比例返還獎學金。
(二)政府因故提前、延後或取消辦理基本學力檢核,或更改基本學力檢核的科目,則本辦法之審查標準、審查流程等,依本校及海星國小審查委員會共同決議辦理。
九、本辦法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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